引用:
作者bladelin
1. 公車可以飆到90km/hr以上, 為何不好移動?
2. 要等救護車開到旁邊確認是消防隊的才要讓?
3. 私家醫院的救護車不應該讓?
4. 要攔下救護車, 叫司機開門讓你確認裡面有快要死掉的人, 你才肯讓?
沒見過這樣惡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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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北市的公車不像外縣市的公車可以一路時速6~80公里狂飆,只要超過時速40公里,超速的警報器就在那狂叫了!
2.消防隊的救護車在外觀上會有編號,如"八德91","松山95",有這號碼,才可以銷掉為了閃躲消防車的交通罰單
3."私人的救護車"與"消防隊的救護車"在權限上本來就不太一樣,民營救護車是負責轉院或回家安寧的,"與"消防隊的救護車"是不會跑轉院或回家安寧,民營也不可以跑現場,這是救護法規定的
引用:
作者chicstar
如果真是私人的鳥救護車在那鬼叫好玩,我也沒話說,大可我事後檢舉,也不要妨礙他人就醫,誰知道上面是不是真的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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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檢舉?如果只為了那私人救護車送人回家等死,而讓你被開了一張交通罰單,相信警察不會讓你銷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