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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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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59
引用:
作者=風=
縣政府委託民間公司作
都市計劃
一開始是禁建
因為很多人不同意
因此禁建已經十多年了
最近因禁建太久
很多人同意了都市計劃
好像超過百分之五十的住戶同意
所以都市計劃要開始實施

所以老家百分之四十五土地被徵收(因為增加不少的街巷)
然後又要拿錢自己買回被徵收的那百分之四十五土地
等於政府蓋馬路
不用出錢
要百姓自己出錢

現在問題來了
超過百分之五十的住戶同意
就不管剩下百分之四十幾的人
實在不懂
為什麼政府要都市計劃
卻要住戶自己出錢
住戶不想出錢
還不行

請問被徵收45%土地
幹麻還要買回來呢??
     
      
舊 2009-03-14, 11:10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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