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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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流-金-歲-月
恕刪...........
高爾夫球企業董事長許典雅說,「每年繳稅不能抵稅,這樣都不想再贊助了。」從積極參與到失望不想再贊助,因為一直以來不管是企業或是個人想要直接贊助體育選手,都不列入抵稅的規範,舉例來說,如果有一筆資金想要贊助台灣之光王建民,不但不能抵稅,個人部份一旦超過200萬,還要多出一筆贈與稅。
雖然把錢直接捐給體育選手不能抵稅,但其實還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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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疑問請教,如果可以抵稅,那就等同國家少了一份稅收,那這算不算轉個彎結果還是國家出的錢?
贊助可以上廣告在選手身上,這有另外付費嗎?如果可以上廣告又可以抵稅,這是否代表企業主只是把****預算挪到贊助費用上?若真再加上可以抵稅,那是不是等於****是免錢的?(額度限制內)(都是問號,所以這是疑問句。)
至於贈與稅,這還比較有討論的空間。
如果贊助選手是從基本培養起,什麼抵稅有的沒的還比較讓人可以接受,都打出名了才要贊助,這跟政府想沾光吃豆腐有啥兩樣?職業高球賽打出名次成績後的獎金有多少,到那種層級的只有****商來談價碼合作****,企業主這時後跳出來是什麼心態?還王建民咧,王建民需要你來贊助嗎?那也得問過洋基肯不肯啊。
職業運動員本來就是哪裡錢多就跳哪裡,歐美國家哪個不是這樣?????
高爾夫球真的就是有錢有閒的人在玩的,不要講的好像全世界的人不分老少都在打高爾夫球好咩。這種心態就跟近年那些騎腳踏車騎到覺得自己這族群很大很特別的有啥兩樣?有鑒於前篇討論中被沉淪女士嗆....你一定是沒有過....所以才.....,先說明,我打過高爾夫球,只是球技普普,打的不頻繁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