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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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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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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這不是飆車,這已經觸犯了刑法傷害罪。
普通傷害之刑責,依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重傷害罪之刑責,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之規定,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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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阿
但是為什麼不先抓一抓飆車族呢
(以前警方部下天羅地網甕中捉鱉那才有嚇阻作用吧)
每次都到把人打成重傷殘廢才開始來個"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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