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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二、旅美女將曾雅妮給媒體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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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歲-月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73
引用:
作者
fatdragon
用兩億元舉辦比賽只為了捧紅一個人.....
錢不是這樣花的吧
時機歹歹, 至少把錢花在一些團隊運動上
話說回來,在台灣人數最多的運動好像是棒球....
算了....................
2億看似很多,中職一季養個2隻還嫌不夠
LPGA的確高貴,但是台灣有這樣的人才不支持太可惜了
台灣較適合發展小球運動,較有名氣的都是小球 網球(詹,莊,盧),棒球(自己填),撞球(很多),高爾夫(曾,林...),至於大的籃球就別提了
2009-03-11, 09:29 PM #
39
流-金-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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