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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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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sutl
這些分科細項的考試應該在升等考再考即可,要不然菜鳥公務員懂上級卻不懂也沒用。

我知道高考進政府是當官的,但官也是有老菜之分,菜官只能聽命行事。

高考二級一考上就是七職等,普考考上也只有第三職等而已(高考三級則是六職等),
職等算相當高,所以在招考時就考也算是合理的。

另外就sifone1203兄提供的修正草案來看,也並非考高考二級的都要考,
是將其列為考試科目的選項之一,各機關若認為有必要,在提任用計畫時
可納入考試項目,若沒必要就考一般科目即可。
舊 2009-03-10, 11:35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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