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到一些舊文數據,這幾年看來仍是依舊沒改善。
月退俸屬於社會福利,這部份為什麼不用在弱勢團體,而分與公務員團體,我國稅收有8成都是所得稅的收入,很明顯是劫貧濟富。既得利益很難改的動。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F...M-B-092-006.htm
又如人事費之編列年年不減反增,近十年來中央政府人事費用平均年增率為6.3%,占GDP達4.7%,較美國約1.9%、南韓約2.2%、日本約0.8%高出甚多。根據研究,我國公務員平均年薪單位成本竟高達120萬元(中央九十二年度人事支出4,227億,扣除退撫及國防之支出及人力後,所餘人事費2,000億元,公務人力16.5萬人),為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的三倍以上,人事負擔之沉重可見一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3/today-s1.htm
我國財政困難,而政府人事支出卻佔了總預算偏高的比例,九十二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總額一兆三千三百三十億元,各機關編列的人事費用卻高達四千二百二十七億元,
亦即政府的收入每三元就有一元是使用在人事支出上。而在地方政府人事支出佔歲出比重觀察,二十一縣市政府在八十八年下半年與八十九年度,竟高達六十二點二%,足以顯示我國人事負擔指標確實高出他國許多。再與新加坡作比較,新加坡人口四百多萬,公務員人數六萬一千多人,而台灣人口是新加坡的五倍多,公務員人數卻是新加坡的十倍。
而我國公務員平均年薪的單位成本,依據政大公共行政系教授施能傑的統計,約為一百二十萬元,乃是平均國民所得二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