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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金蕃茄
的確, 看到這樣的發言, 我們的確輸得不冤
對於運動員及體育政策及制度的想法是這樣, 真的輸美日太多了
你這樣的說法非常奇怪
有人要求要國家對 "球員" 負責嗎? 大家要求的是一個更良好的體育環境
照顧運動員又不是一定要給運動員什麼樣的職務, 而是一個機會
現在根本沒有一套完善的教練證照制度, 更別提良好的選手養成環境
一套完善的教練證照制度不止是照顧退休運動選手, 也是任何有心從事這一方面工作的人的機會
像是運動管理、運動生理、訓練員、防護員等等, 都是可以參與的對象
總不是每個教練或行政人員的職務都要像盧映琦或李居明這樣專案處理吧
像現在選手代表國家出賽, 卻由體委會或各種協會安排毫不相關的 "教練" 去掛名, 不奇怪嗎?
另一方面, 球團的確是要對球迷負責
但很抱歉, 他們要負責的對象是他們該隊或職棒的球迷, 而不是中華隊
為中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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