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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井川慶
產假以無薪假計薪 婦女「生」氣
中時電子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2009-03-07 03:23
無薪假解釋又生爭議,勞基法規定婦女生產應給予二個月全薪產假,但勞委會最近卻發佈函示,指若產假在無薪假期間,雇主可用無薪假後縮水的薪資給予產假,勞團痛批勞委會「開什麼玩笑」,認為婦運出身的主委王如玄主持的勞委會做出這樣的解釋,是台灣女性勞工的浩劫。
勞委會最近接到投訴,有民眾在雇主實施無薪假後申請產假二個月,照勞基法規定應「工資照給」,但雇主卻以無薪假後縮水的薪資計算產假薪資,形同變相懲罰懷孕婦女,希望婦運出身的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能夠主持公道。
但勞委會最近卻發佈函示,指無薪假是「雇主受景氣影響,經勞資雙方同意暫時減少工時、工資之期間」,可視為勞動契約變更,故這段產假內雇主給付的薪資,應依無薪假期間勞雇雙方約定的工資計算。
此函示一出,若依主計處統計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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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放福利給咱們偉∼∼∼大的公務人員的宣示。哪一家真的會這樣乖乖照辦,當然是公家機關啦!勞委會。我看是公務人員勞動照顧福利委員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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