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EE
其實現在人心還不至於壞到那種地步 ...多找退還 少給追加 幾乎算是常態行為 還不至於拿來談的啦
我在東南亞戲院汀州街 吃龍潭豆花 被店老阿媽打敗的是 隔三個月她還記得少找我五塊 硬逼我拿。 看你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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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這位阿媽一個Good Job
我在一本書上看過
人的良心與行為決定於人的經濟能力
當一個人想貪小便宜時
你不能怪他
因為他的經濟能力還沒達到可以讓他的良心與行為達到自由的地步
所以當一個人去佔另一個人便宜時(老鳥對菜鳥有時候也會出現這種行為)
即使他的行為是不對的
但是這是正常的人性行為
重點是不要很刻意或太過份
所以基本上這個阿媽可能雖然沒有錢
但只要他的心中認定他的經濟能力已經相當充足
那麼他的良心與行為就會達到良好的地步
所以有時候看到一些撿破爛的也會捐贈好幾百萬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