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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o18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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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湯姆
這個 "捨不得用" 是重點, 國軍很多狗官的觀念必須要改正!

為什麼捨不得用, 因為用完之後就沒有了, 他們在裝備檢查的時候就要出包!

一出包, 就沒有辦法維持完美紀錄好升官, 所以他們死都都不會用!

我曾經運補過 48 台的悍馬吉普車, 當初去北投領車的時候超感動, 滿山谷的悍馬!

可是, 當我領到手的時候, 48 台裡只有 12 台能開, 其他的 36 台別說開了, 發動都有困難!

遠遠看很新, 一到旁邊看, 該鏽的地方都鏽了, 不該鏽的地方也鏽了!

這就是我們花了大錢買來的裝備嗎? 為什麼要等放到壞才撥給單位使用呢?

後來才知道, 每年高裝檢根本檢不出來有壞掉的吉普車, 沒有報廢, 就不會有申請!

上頭的狗官自然就 "以為" 部隊裡的維修保養都做的很好, 韓戰越戰的吉普車都還可以跑!

幹啦, 跑的起來才有鬼咧!



沒辦法

報廢裝備單位的主官會被懲處

記得幾年前當兵時看過通報

有報廢悍馬車的連長被記大過

這樣誰敢報廢啊

我服役於后里的實兵單位迫砲排

我們的恐龍蛋也是壞的 瞄準具一半是壞的

反正演習下基地就幾個營裝備借來借去

連上機動車輛40幾台 能跑的很多

但跑完不故障的不超過2/3

高裝檢只檢外觀 能發動否 跟上級單位關係好就很好混過去了

同梯都說兼參四的我能平安退伍算是祖上積德啊
舊 2009-03-06, 06:31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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