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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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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電子煙可監禁兩年 (星島)3月5日 星期四 06:30

(星島日報報道)煙稅大加五成,不少煙民轉食聲稱能戒煙的「電子煙」。不過,衞生署昨檢測其中一款電子煙,其尼古丁含量竟較一包半香煙含量還多,長期吸食會上癮。署方指電子煙如含有受管制註冊藥物,巿民不論銷售或管有,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呼籲巿民即時棄掉手中電子煙或交給衞生署。

  衞生署聯同警方日前在深水埗一家售賣電子產品的樓上鋪,檢獲九款電子煙,全由內地入口,包括售價由十二元一支的獨立電子煙、六十元的煙彈和一套六百元的電子煙套裝,並拘捕兩人,將可能被控「銷售未經註冊藥物」罪名。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尼古丁在香港被界定為藥劑產品,必須註冊,如巿民非法入口、管有或在公眾地方使用含尼古丁電子煙,均屬違法,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署長林秉恩昨表示,這些聲稱有戒煙作用的電子煙,含有尼古丁成分,除未經註冊外,亦未經任何臨牀或實驗室研究證實能幫助戒煙,效用和安全性成疑問,呼籲巿民切勿使用。他又呼籲現正使用電子煙的巿民,即時掉棄或交給衞生署,否則隨時觸犯法例。

  衞生署昨測試其中一款檢獲的電子煙,發現尼古丁含量高達二十六毫克,以一包香煙平均含十四五毫克計,含量比一包半香煙還多。他說:「由於電子煙尼古丁含量相當高,會令人上癮,霧化後,仍會產生二手煙效果,影響他人健康。」

  衞生署指售賣電子煙的店鋪都較「鬼祟」,非明目張膽,打擊會有難度,但會根據巿民的舉報進行特擊搜查。由於網上有不少有售賣電子煙的網頁,林秉恩則指網上非法售賣難以打擊,而有關電子煙****會否涉及違法問題,則要諮詢律政司的意見。

  被衞生署檢到售賣電子煙的電子店鋪東主趙先生則向傳媒表示,所售賣的電子煙產品,全由內地入口,均有毒理報告,符合內地法例,但不清楚香港不容許售賣。他又指,受政府加重煙稅,電子煙最近銷售較以往多一成。

  衞生署三名職員昨日傍晚在灣仔一家兼售電子煙店鋪調查,記下產品資料,並拍下照片做記錄。在警方協助下檢走所有電子煙和充電器,帶走負責人回警署。負責人馬先生不滿衞生署,事前沒有說明售買電子煙屬違法,即前來掃蕩。衞生署註冊藥劑師張以基表示,初步懷疑店鋪內有未經註冊製品,所以先拘捕有關人士。該個商場還有另一家店鋪也有出售電子煙。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304/3/azu4.html

雖不致癌 愈食愈難戒 (星島)3月5日 星期四 05:30

(星島日報報道) 聲稱有戒煙功效的「電子煙」,一個煙彈的尼古丁含量竟高達二十六毫克,相等於一包半二十支香煙尼古丁的含量。有醫生指,吸煙上癮就是對尼古丁的依賴,雖不是致癌物質,但對哮喘患者可能會有危險,而長期吸食亦難以預測會有何長遠後果。港大公共衞生學院社會醫學系系主任林大慶認為取締電子煙合理,更不可讓兒童接觸電子煙,可能因錯誤吸食而致命。

  哮喘患者或有危險

  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名譽臨牀醫學助理教授林冰表示,香煙幾千種化學物中,焦油是最重要的致癌物質,尼丁古雖不會致癌,但卻是令煙民上癮最重要的成分,煙民想利用高含量尼古丁的電子煙戒煙,會很困難。

  林冰說,戒煙就是戒掉對尼古丁的依賴。若直接吸入尼古丁,半分鐘內,血液內的尼古丁含量會高達十二,但用戒煙香口膠,咀嚼二十分鐘,血液內尼古丁含量只有六,而戒煙貼,貼八小時則只有六或七,「如血液內的尼古丁含量,在愈短時間內上升愈快,即愈容易上癮,要戒掉就會愈難。」 記者 楊玉珠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304/3/azu5.html


舊 2009-03-05, 07:26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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