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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智權法,請大家引為借鏡
之前將從光華店家購買到的一片日劇影片DVD(約為2005∼2006年購入,但店家沒開發票不確定)賣出,想說不看了不要浪費,讓給想看的人欣賞,結果在賣出後接獲警方通知此片電影DVD為盜版片,一開始十分疑惑,因為並不是在光華路邊的補帖攤買到的,而是在店家買的,因此才會一直認為是正版不察而售出,後來去做了筆錄,警察告知光碟內圈環碼與正版不同,因此才知為盜版,本來是想將不看的DVD出售,沒想到卻惹麻煩上身,實在很不划算。
因此請大家如果想出售二手影片前,請再三確定是正版才賣,以免賣了盜版還不自知。警察也好心告知:其實最好影片DVD都不要上網販賣(連二手正版也是),因為你不一定知道現在此影片是誰代理了,也可能在轉換代理商後,原本正版的DVD卻變盜版了,因此請大家在上網賣二手片前做好功課,不要像我一樣啥資訊都沒看就拍照上網賣了(還拍得很清楚……),此外在購買DVD前也要先了解影片的代理商為何(歐美影片比較沒問題,日韓影片真的是要查查後再買,有的片子雖然封面設計缺乏質感,但這就是正版的台灣代理商……)以免不自覺就支持盜版了,畢竟購買正版才能享有各項完整的權益。
另外,非台灣版代理商代理的其他區正版片及百事達可以買到的二手出租版DVD,在爬文以後也發現好像是不能上網販賣的,也請各位多多小心了∼∼
祝大家在景氣不好的這段日子裡都能有好工作,也祝這次不小心惹上的事件能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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