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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7089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707
引用:
作者Zuchen
鉅城的財務部門律師,認為光是存摺記錄無法證明我有轉帳給康先生,因為他們不是康先生本人,無法確認是否收到匯款

但是因為我是用網路ATM轉帳,並不會留下所謂的水單
現階段我唯一能夠證明轉帳的就是這本存摺

而且我問過台新銀行的客服人員說(因為我用台新網路ATM轉的)
只要有存摺紀錄能看出你轉入詐騙帳戶的戶頭,然後拿去報案
警方便能依存摺所示帳號將對方帳戶凍結

這是我給的圖,其他無關部分皆已做保護處理
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404...eff637945_b.jpg


各位認為,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


我因為生活中99%的轉帳都是用網路ATM,所以每次網路轉帳後,都會將螢幕上所秀出的轉帳成功畫面擷取下來保存,今天和鉅城電話連絡完後,把HP2475W的轉帳擷圖,再加上存摺的掃描圖檔,一起寄給了鉅城,鉅城的小姐有回應說已收到,且並沒有回覆我說所付的佐證資料不具法律效力,所以我想應該是OK了,不過有可能他們的律師還沒看過,所以我想要再等上幾天才知道

至於是否有轉帳成功,我想存摺應該就很夠證明了,如果還要更強而有力的證據,我記得銀行是可以開一張類似帳戶收支名細的東西,zuchen可以和你戶頭所屬的銀行詢問看看!
舊 2009-02-27, 08:14 PM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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