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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4283
拜託去看皮膚科!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小病大病都是病,非要到病入膏肓才在後悔莫及。
疣這玩意我以前也長過,不過以前就是鐵齒,
以為自己貼布就會好。後來惡化…只好開刀把腳鋸掉。
不,把腳鋸掉是開玩笑的,其實是開刀把腳底那塊疣挖掉。
過程不會痛,可是打麻藥超痛的,護士直接拿針頭往狀似「火山」的疣中央打下去,害我在病床上差點 jizz in my p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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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死我了
我還沒看到下面以為你真的鋸掉腳
整個人起雞皮疙瘩
我剛剛才去藥局買了"史帝富治疣液"
打開聞了一下..
好像酒精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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