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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卻未發生的事情可以先向派出所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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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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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有一個方法剛想到的啦
不過不知道行不行
你媽已和他離婚,算是陌生人
但你仍然是他兒子
一般的認定上,父子可以住一起(如同夫妻有同居義務)
如果你把戶藉設在其它的地方,
讓你媽的房子(現住址或產權)就只是你媽一個人的
(對照你媽和他是已離婚了,之間沒有關係)
等到他想回來賴在這裡,到時可以報警,用擅入民宅這條把他帶走
至少可以說他是小偷,跑進來不知道想幹什麼
還請各位大哥補正小弟的錯誤
2009-02-24, 11:21 AM #
11
sk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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