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問題不好解決..即如父母對不孝子女 登報脫離父子或父女關係
實際上沒法律 效用,我會懂是因為小時候常被老爸扁
然後氣言 :我要登報脫離父子關係。 因此有注意這類問題。
俗話說的好 清官難斷家務事 就是以上家務問題。
另外非直接親屬關係 " 備案"是可產生效力的......
我年輕時被人威脅找上門來 ...我把對方打成腦震盪 鬧到派出所,被起訴刑責 幸好我母親 這輩子頭次挺我 幫我保釋和解陪醫藥費跟一些錢
了事。我從小受的家庭教育 是不准惹是非 有錯沒錯一定是我的錯
因這次要吃上官司 竟然讓我意外母親的作法。
中年時也被人先用神秘電話恐嚇過...因前次經驗 我先跟警方備案,
主要是萬一又衝突發生事故 我可以免除刑事告訴.其它都好辦。(我是不找人麻煩 避免僵化 但麻煩找上來 避之不了 我一定 讓對方終身難忘 )

後來恐嚇我的人 是累犯 因為別的案件 在別區 吃上官司 上了新聞 進了法院...後續我就不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