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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台灣省桃園縣
文章: 154
引用:
作者Rainwen
如果企業採用隔週休二日,以上這些都是要休的,遇紅也需要補假;
只是如果企業採用週休二日的話,週休二日加上19天的國定假日,
一整年會放到123天,負擔太大(當然,企業想這樣休也是可以 ),
所以採用只放關鍵的幾個假日,及遇紅不補,這樣休假日就可控制在110~114之間,
不致超出太多,公務人員就是採用這種休假方式。

按照雙週84小時+19天的國定假日來估算,全年應放假日應約為110天,
下列網頁就是勞工局根據勞基法規定設計出來的幾種工時參考方案:
http://www.bola-elife.taipei.gov.tw...7&cid=37&urlID=


謝謝你辛苦找來的資料~~
原來是這樣算出來的啊~~嗯嗯~~
舊 2009-02-23, 04:21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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