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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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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依勞委會的說法是,只要優於勞基法,就可以了

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條例,那些假沒在休的

但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條例,再差也不會低於勞基法能休的天數

所以,如果公司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沒休是合理的~~因為總休假天數己經大於等於勞基法的規定了

所以,先解決這種一國二制的不合理現象,再來討論補不補休的問題才有意義

不然只會拉大勞工和公務人員的休假天數而已
舊 2009-02-23, 01:1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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