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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馬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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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5
引用:
作者drasil
應該沒有必要特別成立這種利益團體吧,財力雄厚的菸商會代勞的。

我倒覺得人都是自私的,在這一點上沒什麼好指責。

吸菸者如果無私,為什麼不為了不吸煙的戒菸?不吸菸的如果無私,為什麼不爽別人吸菸?

所以重點就是要達成雙方協議,如此而已。

不過這次管得的確是太超過了,我覺得必須明顯的加註警語也就夠了。

想想人類目前的價值觀真是很奇怪,色情、吸菸的畫面應該予以抑制,但是暴力畫面的規範程度卻沒有那麼高...

意思好像是說,我們認為暴力不好,但是做愛、吸菸更糟糕?

意思不是這樣.

不是大多數人喜歡暴力,看了暴力畫面不一定會學,而且還有法律規範.
而接觸到"****"和"吸菸"後,因為很爽,所以很多人會學,所以要限制.
舊 2009-02-22, 11:19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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