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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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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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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豆妖
現在波麗士大人好像都用 "現行犯" 這招 (算賤嗎? )
只是不知道有沒有被擴大解釋就是了


弄錯了。


現在是因為一般上認定,出租店還是屬於公眾場所,所以進入公眾場所無須搜索票。

那麼在進入出租店後,如果在架上發現有違反刑法235之物品,則可以現行犯之規定,當場逮捕店員或老闆。

所以是依照進入公眾場所可不需搜索票(雖然上面有人貼出有法官有其他見解,不過目前多數見解還是如此),來實施搜索,而現行犯之規定,則為抓人的依據。
舊 2009-02-21, 09:02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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