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xzero (zzx)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因為"海賊王"漫畫就被關的八卦?
時間 Tue Feb 17 03:48:57 2009
───────────────────────────────────────
敞家也是個小漫畫店
去年中四個月內被抓了三次
老實講現在做漫畫跟本沒賺錢~~很多都是因為興趣才繼續做的
結果卻因為這樣背了刑案在身(刑法235條防礙風化)
真的很不值
之前第二次被抓去警察局時問他~上一個案子都還沒判有罪~才一個多月
你們(警察)又來!這樣會不會太誇張一點!滿街色情光碟專賣店你不去
(我店周遭就三家色情光碟專賣了)一直來抓我是怎樣!
警察就說!"
我認定"你違法就能抓你!不然你不要擺限制級啊!
(我勒!本來就沒賺錢了!還把大部份書都拿來下還用活嗎!叫我去死比較快!)
後來在做筆錄時還偷咡到他們在聊天說上次就是常去"
關照"某某漫畫店
結果那老闆受不了就收起來了!實在太誇張了
而且後來我去查過~漫畫店跟本不是現行犯~也不能依現行犯逮捕~要的話要去申請,
檢察官認定有違法之逾才能進行調查逮捕
以下內容節錄自 "裁判字號】 92,易,280號判決書"
而如前述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
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
之,惟本件司法警察對台笠書局為場所檢查之發動原因,係便衣員警先進入書
局內查看後,懷疑有涉嫌妨害風化之色情書刊,並非該場所已確實發生危害,
又書局與一般道路、大眾交通工具等公共空間之開放性及人員流動程度有別,
依社會常情亦難認如酒店等聲色場所屬易生危害之場所,實難任令司法警察機
關對於原應依刑事訴訟法實施搜索之事項,動輒主張遁入臨檢之範圍內,而逸
脫法院或檢察機關之核發搜索票或接受報告搜索結果之事前、事後合法性監督
之機制,造成對人民自由權利保護之疏漏,本件既未符合前述臨檢要件,扣案
之「水的誘惑」及「狂亂的慾望」二本漫畫書籍,係以違法方式取得之證據,
應堪認定。
另本院若宣告上開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之物,禁止作為證據使
用,
對於將來導正司法警察機關踐行合法之證據蒐集程序,當有一定之正面效
果,而可抑制類此違法偵查手段之繼續發生,是依前開各點斟酌權衡後,應認
本件以違法方式取得之「水的誘惑」及「狂亂的慾望」二本扣案書籍,並無證
據能力。
節錄結束
法院判決書都認定警方是違法了~~結果警方還是一直騷擾漫畫店讓很多店家活不下去
上次我說你們(警方)這樣抓我是違法!要出示搜索票再來
他就說我就是能抓你!你不跟我走我就上手銬把你抓走!要不要搞這麼難看隨便你
當警察黑社會都不去碰~~專找一般人欺負!台灣警察都這樣搞!台灣不亂才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49.245
作者 zzxzero (zzx)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因為"海賊王"漫畫就被關的八卦?
時間 Tue Feb 17 05:46:34 2009
───────────────────────────────────────
事實上警察用刑法235條抓人已經抓十幾年了
漫畫店每年搶業績時都是被開第一槍!
刑法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的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
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前二項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的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一律沒
收。
當初立法是希望維護社會善良風氣
但現在已經被警方拿來當搶業績的工具
愛自拍的~~開漫畫店的~~上次還有嬰兒全****放上網疑觸法的!警方還說這樣做有爭議
爭議什麼~~都是警方自認為的~他覺得有爭議的通通可以送~~看他們要不要而已!
實際上這法這條法律剝奪了成人言論、資訊自由和選擇「不道德」生活的權利,
更嚴重地踐踏社會中被污名的各種性社群生存的正當性,對人權的傷害不可謂不大。
然而,因為猥褻罪鞏固了性羞恥與道德污名,也迫使大多數人選擇沉默,
使得這條任意為之、便宜辦案的荒謬律法,不斷在社會中擴大它的傷害
事實上很多團體為了去除這麼法律做了很多努力
甚至也有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提出「猥褻出版品除罪化」提案,
但這項提案可能太過前衛,連署過程很多立委都擔心會被選民罵,不願連署,
讓他碰了一鼻子灰
我已經是因為這條法律而背上永遠刑案犯人的受害人了~刑案是重犯~以後與人發生什麼
糾紛~有案底在身~~就是很吃虧~~因為已經不是"善良老百姓"了...
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唉~真希望有一天~漫畫店不用再背負如此沉重的枷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49.245
作者 zzxzero (zzx)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因為"海賊王"漫畫就被關的八卦?
時間 Tue Feb 17 08:11:16 2009
───────────────────────────────────────
※ 引述《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之銘言:
: 刑事訴訟法 第95條
: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左列事項︰
: 一 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 。
: 二 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 三 得選任辯護人。
: 四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 第100-1條
: 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
: 且經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
: 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前項但書情形外
: ,其不符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
: 第一項錄音、錄影資料之保管方法,分別由司法院、行政院定之。
: 以前某個類似例子,之前還鬧的沸沸揚揚,懂法條的話,多少可以保護自己。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37&t=762113&p=1
發生樓上那件案子的派出所....就是來抓我店的員警...新莊中X派出所的
真的是穿便服吃冰郎~超像流氓的~我想跟他們講理說他們程序違法~沒有搜索票不能查我
他們還嗆說你港片看太多喔!還搜索票勒!我認定你犯法我就是能抓你!
要講什麼去跟檢察官講啦!
????可是不是明明有相關條文~難道是我見鬼了~還是條子爭眼說瞎話
如果照他說的~那我跟上面那個被抓的女大學生還有所有一般民眾都一樣~
只要警察想抓你!你跟本沒辦法反抗他!即使你什麼都沒做!!
PS:突然想到...第二次被抓的那天...我重感冒一直都昏沉沉頭很痛
做筆錄時我也很配合他講什麼我答什麼
後來頭真的痛到不行就要求休息一下~結果那個很像流氓的
警察就很大聲的說:還裝!快點做一做送一送啦!別以為你這樣裝病就會沒事喔!
我跟你講!這種的我看多了啦!!
那時真的很氣!身體很不舒服還被他們這樣講!那時只覺得你們警察那麼多案子不去辦
花了6個人手來抄我漫畫店!人民交稅金養你們來這樣搞的嗎~真的快氣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49.245
作者 zzxzero (zzx)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五天抄兩次 業者:標準何在
時間 Fri Feb 20 13:03:25 2009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0/4/1ertr.html
「五天內連抄兩次太誇張了,我們又不是色情書店,缺績效也不該這樣搞法!」「警察說
暴力就暴力、色情就色情,民不與官鬥,我們能說什麼、敢說什麼?」淡水一家漫畫業者
受訪忍不住大吐苦水。
業者表示,警方當天到店內查抄完全不聽解釋,把一批他們認定違法的漫畫扣走,偏偏認
定標準在哪也不曉得,接著就把幾名女工讀生用手銬銬走,嚇得女工讀生當場哭了出來,
差點下跪求情。
業者說,當天被查扣的有《克亞樹的夫妻成長日記》,這本書被認為色情,他們無話可說
,但敘述海盜冒險故事的《航海王》漫畫,居然會被認定為暴力漫畫,這就令人難以接受
,但警方只丟下一句「如果警察有錯,法官會還你們清白!」
業者表示,他經營的只是單純的漫畫出租店,門口也放置十八歲禁止進入的招牌,不懂警
方為何來找麻煩,漫畫書如果有問題,警方該去找上游出版社,怎麼會找漫畫書出租店?
就好比牛奶出問題,不找生產廠商,卻法辦便利超商一樣可笑。
業者強調「官不與民鬥」,為了繼續生存只好忍辱負重,但希望警方訂出可依循的標準,
不然全國這麼多漫畫出租店,為何單單只找他們幾家開刀?且執法過程也明顯違反比例原
則,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
老板現身說法了
我是前兩天PO文被推爆的其中一家漫畫店老闆
克亞樹的書籍是18禁!屬於合法滿足一般人性慾而非"刑法235條所指的性虐待,人獸交
等畏褻品”
他用這個抓店家∼那全台漫畫店∼光碟店∼出版社∼便利商店∼網路上
所有有18禁的全部抓一抓算了∼∼只欺負漫畫店!這算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28.241
作者 zzxzero (zzx)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靠!!現在警察來我店裡了!
時間 Fri Feb 20 13:29:41 2009
───────────────────────────────────────
這系列漫畫店的文章一爆
工讀生說現在警察來查我店了!太強大了吧!
保佑我吧!
來去面對警察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2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