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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影 子
什麼時候力霸集團老闆變王令麟
是王又曾吧!
王令麟被抓不是力霸集團違法
是其他的案件

嗯....在下打錯了,應該是東森集團才對

小弟的主要意思是說,企業經營有違法情事,應該找負責人,
而不是把底下所有員工都當成共犯在處理。


另外查了一下,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方得以上手銬的條件如下:

第二十條 (使用警銬或戒具之情形)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
  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舊 2009-02-20, 12:52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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