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樓主就被多賺了...
正常貨物收件人拒收,如果連摸都沒摸到,宅配應該直接退回你手上。
試想,如果寄信給人家,被拒,難道郵局應該說:「拿錢放信」,然後扣留信件嗎?
但是對方如果已收下了,那就另當別論囉!因為變成買家寄送給賣家了,
這時再寄一次,出一次錢是對的。
而且沒收到錢是不用付手續費的喔!因為宅配並沒有幫你做〝收帳→轉帳〞的動作,
憑什麼跟你收手續費?他錢有幫你收到嗎?請他服務規範拿出來給你看,
哪條有寫這樣要收手續費,搞不好那司機自己賺外快呢!
你可以打去問一下服務你那區的站所,那天送的司機是誰,順便把情形跟站長講,
請記得,要站長,服務人員沒啥用。再不就鬧大一點,直接向總公司詢問也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