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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新竹 台灣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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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ze
[軍眷舍拆屋還地]的官司早就有了,陳水扁時代就告過台北好幾百戶.
都是市政府贏,被告的眷戶因為覺得自己依法行事,都據理力爭..然後都是最慘的下場.
屋也被拆了,還要付一大堆賠償金,訴訟費..家破人散

事情經過是以前,軍眷根據國防部辦法,購買了<<地上物>>注意:不含土地.
照理說擁有地上物,便可以<<優先購買土地>>
可是物轉星移..目前市政府不淡不願出售土地..並且大法官釋憲,將<<市政府財產-不屬於-國家財產>>
就是國家出售地上物,市政府可要求屋主付地租..如果不付地租,市政府有權拆屋,及索取賠償..不要懷疑..已經10多年了,光台北就有幾百戶受害了.
不但房屋被拆,還要付幾百萬租金,訴訟費,拆屋費...甚至一家父.母.子.女..多口人全被套住,全部不得有資產..好幾代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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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受害戶會被害成這樣...


外省人都是奉公守法的公務員,台灣人呢?公務員福利多好?這麼委屈不爽幹可以辭職阿?
外省人被配給房屋的時候,多少台灣人還是租屋、居無定所,住了幾十年拿不到土地又覺得悲情被打壓啦?最簡單的邏輯,立法院國民黨獨大多久啦?覺得受委屈、告不贏、法律沒辦法伸張你的正義是誰的錯?外省人比起本省人已經太爽啦,別不知足還老是怪別人。
舊 2009-02-16, 11:38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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