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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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cl59888
可以直接告?
這簡直令人無法相信
是重大要犯嗎
否則至少要舉牌警告吧
你的說法完全無法令人信服
連樂生好歹都溝通過很多次
不可能連溝通都沒有就直接告吧
除了土匪以外
怎麼可能會有政府要拿回土地不通知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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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先要買地上物的眷戶交地租啦,而眷戶沒交的話..(沒買屋的都免交買屋反而要交錢~??眷戶沒有法律知識)
他沒有說[我要告你搂~][要不要談談看~]都沒有,直接就被告了
眷戶拿到被告書後,去市府要求商談,要議和..他完全不談,不是談不和是根本不談.
眷戶都住過30年了..光這一項應該就試用於優惠條例--更別說還有其他多項都是有利的
但這些辦法都是"得辦理"不是"需辦理"有人性的市長都會照章辦理,但我們這位台大高材生啟是一般人~~!!!
一句老話((瀆職但不違法))我們這台大法律系高材生是非常厲害的,
所以市長"得"跳過一切,直接告,對完全合法的眷戶,不但要拆屋,還要賠償--律師都說從來沒見過這麼扯的..
這不是我亂掰
孫立人家就是這麼回事.條文.處罰都一樣..你們也看到了就這麼回事
只是他當總統害人是比較後面了..他當市長時害的人...很多屍骨已寒.草長到人這麼高了
這些黨國有功之(小螞蟻)從頭到尾也沒人保護沒人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