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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tsai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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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引用:
作者kize
我是知道案子還在上訴中的話,只要3審定讞前,雙方達成協議和解,原告可以撤銷告訴的.這有何不名譽的嗎?
你的意思是打官司一定要打到有一方輸嗎??和解就是頭腦不清楚??讓人看笑話??

馬英九現在管國有財產局了,案子還在進行中的話,為何不和解?這才是奇怪的地方

又不是像陳水扁市長告錢穆時,馬還要大費周章把錢穆家設定成古蹟來保護錢穆,等於還幫陳好好宣傳了一番@@
現在孫立人家在法律上明明可以依法和解,論時空背景,論黨內輩分

???為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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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路上談論雖然不是直接見面.態度還是蠻重要的.
我的確沒想到告不是馬告的,畢竟我不是什麼本案專員之類的..只是因為對這類事情涉入很深,所以提出意見
互相指正是好的但是動不動對人<<腦子不清楚>><怪咖一隻>>那也不過是吵架文一篇

何需費心與之對談阿


去研究一下東星大樓的官司就清楚了.........
舊 2009-02-16, 03:17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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