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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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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引用:
作者usam.
你看不懂啊?案子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在開庭(?),馬英九當上總統後可以說這案子沒道理,
要法院當作這案子沒人告過?還是要命令法官直接宣判無罪?

頭腦清楚點,別讓人看笑話。

不回應你了啦
舊 2009-02-16, 11:23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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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