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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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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引用:
作者nightowl
小弟以為偵訊七小時是不是太過了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如果以偵訊時間來推論當事人有問題是否有點草率?!
不可置否婦人犯罪是一個事實,但用七個小時來偵訊這樣的犯行的警察這還真是沒有效率!
真是令人好奇偵訊的過程都再說些什麼?七小時可以從上班講到下班!

有時候遇到不配合或者前後矛盾的人,這樣也只是剛好而已
舊 2009-02-06, 11:30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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