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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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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引用:
作者hsinyic2
沒錯
偷2元的東西不罰,那10元呢? 20元呢 ? 100元呢?
偷多少錢以下叫微罪?
前陣子柳丁滯銷一個1元, 那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偷個兩個帶走?


從主觀犯意來看

犯罪所得應該只作判刑參考...
就像同樣搶銀行..沒傷人
搶2000跟搶200萬...
最後被判的刑度會不一樣
舊 2009-02-06, 11:22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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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