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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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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狠角色
我不認為會有人無聊到po這種文章

雖然不確定是否為真

不過正義魔人倒也不用這麼嚴厲

不就是討論而已 動這麼大的肝火

何必?



這社會是講法律的 , 不是用盧的 ,
只是台灣社會是溫暖的 , 情面通常先於法律面 .
就算是法律上站不住腳 , 身段放低放軟 , 還是會有
很好的解決方式 .
如果姿態拉高高 , 一副就是別人對不起自己 , 只會
用盧用番的 , 那只會讓自己陷入絕境 .

還有 , 對的事情就是對的 , 不叫做正義魔人 , 一昧
的鄉愿 , 黑的要凹成白的 , 只會讓人笑話 .
對事情可以討論 , 對人不用人看立場 , 人身攻擊
不會讓你顯得正義

引用:
作者albert@46
另外.....律師是很專業的職業. 法條百百款. 看你怎樣運用!!
沒有一定贏的官司. 任何些微的細節都可能造成翻盤的結果
我倒是認為您對法律的素養可以再加強一些


你走過法院嗎 ?
如果你沒有 , 不妨請你的律師朋友 , 告訴我們這個案子可以
用哪個法條 , 來讓我們看看他的素養 ?
希望你的律師朋友 , 不是你編的

引用:
作者albert@46

不用渾身是刺. 並沒有要抹黑您的意思.

那 , 何問我是不是遠傳相關人員 ?
難道 , 有立場就不問對錯 ?
如果我是遠傳人員 , 就會減低我的言論強度跟正確性 ?
 
舊 2009-02-03, 10:07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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