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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ca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teacherkoo
這問題不在遠傳或PCDVD上的網友,而是您太容易被推銷了~~

樓主只是為了減少損失
並非他想辦
我是認為這是政府(公平會)沒在幹事
放任商家上下其手
這種長期消費契約不應該可以拋棄契約審視期
很多老人或剛成年的人很容易因社會經驗不足
就被業務拐了
違反其本意
一般來說樓主指的7天可退應該是指契約審視期
但您母親一定也被拐拋棄契約審視期
所以很難救
舊 2009-01-30, 11:02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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