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djc
Junior Member
 
edj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Verthandi的懷裡
文章: 766
引用:
作者53346
N年沒唱歌了,家人交給我去訂位,看了計費方式就愣住了...
就我的理解若明天就去唱11-18時段的標準小包廂則:
1.520包廂費
2.69*7/人 = 483
3.基本歡唱時數3HR一人389*7=2723

所以至少要(520+483+2723)*1.1 = 4098.6

唱三小時一個人將近六百

我記得以前錢櫃只有算包廂費*時數+低消,怎麼現在還學錢櫃加個歡唱費


錢櫃學錢櫃
很合理呀
哪裡錯了??
 
舊 2009-01-27, 01:33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dj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