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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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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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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於道路上行駛,應依標誌、標線及號誌之指示,當號誌紅燈亮起時,除該號誌另設有箭頭綠燈得依其指示方向行進外,行進中車輛均須依規定停止通行,若仍逕予穿越者,依據交通部八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交路字第○○九八一一號函釋,車輛面對圓形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及右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紅燈之行為。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三條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路口闖紅燈規定,處以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也可能罰紅燈越線900-2700元
http://www.ttv.com.tw/094/07/094071...7114726001I.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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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09-01-25, 07:4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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