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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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unyu_lee_01
不是喔!!
在消費券工作人員的講習時,就知道短少不用自己賠了(除非是故意或重大過失)。
而講習課程約在1月初就辦理了,所以,工作人員早就知道不用自己負擔損失!
這一部份在"振興經濟消費券領取人資格及發放作業辦法"第14條中有詳細規定。
此外,消費券的發放跟年度考績是沒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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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 如果真是如此, 這幾天霉體在談論的長官或基層賠, 甚至為基層人員落淚的部長不就很虛偽噁爛? 規定都寫工作人員不用賠了, 還擺一付為基層人員自掏腰包的戲碼? 應該是為領導無方無能賠錢吧!
另, 從"失而復返"的消費券來看, 短少的消費券那去了隱約而猜出去向, 之前還有網友說找這些公務人員請公假來參加(講習)是因為公務人員操守較好云云, 真是一大諷刺, 不如全部找失業人來做, 救經濟又給失業人多些喘息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