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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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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112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滿丟臉的

其實這學生以為只是在網路上道歉就好

管理處應該得開單罰錢才能算了事

如果他有心應該去那邊自首


找管理處承認錯誤並負責+1
他們自己要復原不知道會怎麼搞?
應該不會天才到拿硫酸去清吧?

找管理處協助清除
讓專業的來吧~


引用:
作者G最高
不是替兇手說話...(恕刪)


後面走樣變人身攻擊那當然是不理智
至少有人願意出來講話
老王就覺得是好事了

至於所謂的"正義",本來就沒有絕對的...
舊 2009-01-20, 10:50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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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