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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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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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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g5h2wctyos
台灣人很惡劣的 承辦人員如此沒確實搞清狀況 沒收通知單很不好
遇到有心人 故意說沒帶 難保他待會又去刻個印章硬坳說承辦人盜領盜註記
又要領一次 又要叫記者 反正若沒錄影 也沒確實證據說你領過 印章嘛 誰都可以刻
對於那些沒搞清處狀況 沒帶通知單又硬坳的人 個人覺得很反感
沒單據就可以領錢 真是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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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有" 身分證"這種東西......
通知單不過是輔助用的,身分證才是最重要的
那張通知單自己印也可以..不要說的那麼嚴重和不堪
家人原本沒收到單子,那時問里長,里長也說有帶身分證跟印章就可以了
不過後來里長再補給我們,就沒這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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