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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u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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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uk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貓窩
文章: 1,973
引用:
作者dolphus..
這樣記大過很過份嗎?

在下覺得學校處置已經夠輕了
正常的情況下,應該會是某地方的派出所或是分註所來處理了(到裡頭被阿條叔訓一頓應該會乖一點)
若是照我以前那年代的校風(現在是老貓一條=_=)
大概學校二話不說直接就以勒退來處置(十五、六年以前某台南省立高中,晚上宿社晚點名不到一支警告就寄出了,女生宿舍跟男生宿舍都一樣。)
現在的學生是不是過得太舒服了!?
舒服到連點基本的道德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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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死的肉喵D +_+
舊 2009-01-18, 10:3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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