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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恰當在哪? 你的比喻才瞎
我先講兩個原則
第一,法律是"禁止類推適用"的,也就是說,不管狀況類似不類似,
你都不能把對A狀況的處理方式或是價值判定套用在B狀況上
第二,"違法吸菸"和"超速駕駛"所造成的法益侵害程度上跟立即性
也是完全不能類比.....
要設這種詭辯的邏輯陷阱死胡同,段數也麻煩高一點

你的意思是那位老兄的[雞(或鵝)拔毛]比較恰當?

借你兩個原則來講講:
第一,法律是"禁止類推適用"的,也就是說,不管狀況類似不類似,
你都不能把對A狀況(罰違規吸煙)的處理方式或是價值判定套用在B狀況(雞拔毛)
第二,"違法吸菸""雞拔毛"所造成的法益侵害程度上跟立即性
也是完全不能類比.....

瞎?!
我看你不只瞎.
舊 2009-01-18, 03:41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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