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yNews
*停權中*
 
FlyNew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引用:
作者FlyNews
因為消費券每個人就只有3600元的面額,數量有限,想要多拿也沒辦法,
可不像現金,你的存款有多少就有多少可以花...
目前已被廠商當做折價/促銷券來推銷,可能會比現金還好用!
也就是如果要賣消費券,也要貴個幾十元或幾百元溢價出售!
但消費券在9/30日以後就會停止使用,
而廠商最後到銀行兌換成現金的日期好像是10/31,
若在9/30以後才發現還有沒用掉的消費券,在這緩衝期就要折價賣了!
而10/31以後就完全是廢紙,廠商也無法兌現,只能當做收藏紀念品賣,
因為已沒有票面上的價值,能值多少錢還很難說。(不像錢幣本身還有價值)

補貼一則剛剛看到的新聞,果然!消費券似乎已經有超出3600元的成交價了!
但畢竟價格是依供需隨人喊,同樣可能會有折價的,但折價賣的人應該少之又少...

重點:民眾應該可以「私下」買賣消費券,但營業人不能違法收購/交易消費券。
比方說,營業人收購消費券、把消費券找零,被抓到會罰!但拿消費券去換現金的民眾不會被罰。

-----------------

券比現金大 收購人變多 更新日期:2009/01/17 04: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7/78/1d4dz.html

〔記者林曉雲、陳宣瑜、王孟倫/台北報導〕各界搶食消費券,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價值遠遠超過三千六百元現金,不少民眾想用現金換消費券,除了從家人和朋友下手,也有想買消費券的網友直接上網詢問。
..略...
經建會表示,根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消費券不得轉售,違者將處一到三倍罰金,不過,罰的是營業人,對一般民眾並無相關罰則規定。

經建會︰罰業者不罰民眾

經建會表示,消費券原則是「流通不限制、兌現要合法」,主要控管部分在消費末端,也就是營業人的兌換階段。如果「營業商家」大量搜購消費券,向銀行兌換時會出現營業額大於發票的異常現象,這部分財政部相關人員將加以查緝。


經建會說,民眾用現金向他人購買消費券,拿到消費券後,還是得花費掉,同樣達成消費行為與效果。但經建會也強調,雖然不開罰民眾,但不鼓勵大家這樣做。
舊 2009-01-17, 11:26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yNew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