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chan001
這個消費卷根本就是用誠實納稅人交的稅
去補貼不用交稅的地下經濟與大財團!!
美國去年發錢的方式是用有報稅的人就有錢
即使你算出來收入少不用繳稅
或是老人退休沒有收入
只要你填了稅表...向政府說你應繳的稅是0元
你就可已拿到聯邦政府的支票
這樣一來...錢確實是進了納稅人的口袋
你不報稅...那你就沒有資格領國家的錢
台灣搞個算戶口人頭的方法
那麼所有在國外工作沒在台灣繳稅的
與那些家財萬貫在夜市擺地攤的...他們都是不用繳稅的喔!
也來分這些乖乖繳稅納稅人的辛苦錢
請問這個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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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效果不是看收不收到稅
它是用來加強經濟活動性的工具
你用消費券跟那些那些逃稅的人交易,他還是得拿去消費,法規規定沒有登記營業單位的,不能換成現金
你圖利大財團我跟你講那正好
大財團倒掉那可就是背後一堆小財團小企業倒掉
老實說啦
消費券的效果沒收到稅也沒差啦
對政府來說經濟整個死水,也收不到什麼稅啦
你真的覺得給地下經濟與大財團消費券很感冒(雖然我覺得給那些不用繳稅的攤販也沒差,因為他還是要把這個消費券拿去轉消費)
那就不要拿去攤販買東西,也不要買大財團的東西嘛
這樣就簡單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