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這消息就很Orz.
這件事情是個羅生門, 幾方當事人都不是好東西, 校內的風評跟媒體報的差很多.
事情發生時我已經畢業很久了但是聽那時的學弟妹轉述好像我只看到了一個不負責任有代溝又不要臉的家長.
當然學校要求簽署保密協議的做法也是有法律問題的但是我更想知道那個媽是怎麼當的?
案發時間是暑假, 案發地點是自家, 然後要學校負責?
追究當事學長的時候那傢伙已經畢業在美國念大學了, 再叫學校負責?
再聽聽其他人對該女學生的評價雖然遠遠達不到巴士或是SLUT的境界但要說女生天真單純全班同學就會先搖頭. 至於她母親在霉體面前哭訴女兒被嘲笑排擠不敢上學更是鬼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