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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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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引用:
作者nomad
說難聽點..
如果我有女兒,我也不想讓這種傢伙跟我女兒在同一個學校
如果因為某個老師的決定造成什麼後果
我一定告死他!
在我家發生什麼事,我負責!
在學校發生什麼事,學校和老師要負責!

不要用什麼仁義道德來壓人
親疏遠近是人才是本性
看看一堆人在罵那個自已人都吃不飽了,還一天到晚叫人捐錢到國外的慈濟

我同意

這樣的人沒人收就算了,他在家裡也可自修考同等學歷,沒必要強迫女同學忍受這麼一個人渣,幾年都在嘔心驚恐中度過,出了事學校為了校譽,也未必願意幫忙

為何要為了成就他一人,犧牲幾十位女同學?
     
      
舊 2009-01-14, 05:50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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