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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不能算是替醫院或是醫師護航啦

稍微解釋一下這張照片刊在報紙上其實不太算是缺德

也許有爭議,但是我想在法律上這個應該是站的住腳的


像這樣的照片應該都是醫師自行做研究所記錄下來的案例
按理說,也就是正常的情況下,如果是違法的就另當別論
醫師不但需要徵求病患同意
不但要把不必要的個人特徵去除
例如這張照片沒有拍臉
也可能需要相對的補償,也就是用錢買這張照片啦
並且醫師有自由使用這張照片的權利

所以你說照這張照片醫師沒醫德
那很多醫學期刊的照片都亂沒醫德的
舊 2009-01-12, 11:5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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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