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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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9607
神經衰弱去看醫生是對的,但是如果是貓狗吵人吵到神經衰弱,哪當然是貓狗的不對,不是嗎?難道是被吵的人不對?
當然解決方法很多,相信大部分的人也不會選擇虐殺毒殺這麼極端的手法...
但是為什麼這種討論到最後一定會擦槍走火?
很簡單...愛護動物人士很難接受其他人的意見...尤其是這些意見損害了他們眼中「動物的權益」…
看來…
只要在「保護動物」的大義名分下... 人類的權益、是非與對錯,似乎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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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比較不簡單....
這串走到這,我發現你不是在討論如何改善自己環境的現況,
或者是像你所說捍衛自己正常生活的權益,
你是在捍衛"
合理的情況下可以自由虐待殺害動物"的權利
不要說抹黑你,你提到的所有問題,包含我在內所有都有人提出
合理方便且有效的解決辦法.
看到現在,講難聽點,我實在是看不明白"
謀哩細勒家該幾摳蝦咪挖溝ㄒㄧㄠˊ?"
你自己也說了有其他方法可以採用,為什麼那麼堅持動刀動槍用毒藥?
吵的受不了?請問分貝頻率時間點?環保局,動物防治所電話幾號打了沒?
發情的問題講過幾次了,你可以請防治所的人來進行TNR,
或者是你自己誘捕後送過去,該做的做了嗎?包涵看醫生在內什麼都沒做,
也都不想做,該心酸的嗎?成天只想著要把貓狗OO或XX之類的,
誰有問題?誰該改善一下想法?
如果把同樣的情形換成是鄰居的小孩哭鬧不停,
你是會協調想辦法解決還是像對貓狗一樣直接在水塔裡下毒一了百了?
我提到鐵皮屋頂是違建,是提醒你,那些東西本來就違法,
而且比流浪動物危險個不知道千百倍,說話可以不用那麼大聲,口氣不用那麼臭.
沒那些違章建築,外面阿貓阿狗耗子怎麼跑怎麼跳都吵不到你
BTW,我碰到這種事情當下都是先制止,有什麼事情之後再說,
很簡單,怎麼出手的就嚐嚐同樣的滋味,這不過分吧?
不曉得你那邊是怎樣情形,在這邊宣導一個案例.
我這邊社區以前出過一個專門虐殺街貓的,逮到好幾次,
為這件事情也不知道定過幾次孤隻了,講不聽,
管委會找條子還有動物防治所的人來,不囉唆法辦罰單開了再說.
最後住戶大會上通過請他搬家走人,不歡迎他住...
照片姓名跟所做所為被貼在佈告欄上,我相信想住也住不下去
這樣看起來,到底是誰比較難接受他人的意見?
你可以告訴我從頭到尾我在哪邊
犧牲了人類的權益?
還是你指的是"
殺害流浪動物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