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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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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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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驅逐,我覺得無傷啦,但是把貓打傷就有點過火。

人跟流浪貓狗的恩怨情仇好像很難解,那些愛護動物的人士是不是積極點想辦法從法律下手,光是譴責人家不愛貓狗也無濟於事。

雜種貓狗在路邊出現也就算了,每次看到名牌貓狗被棄養就一肚子火,不是誰比較貴誰就活該被棄養,名牌貓狗肯定是花錢買(送紅包也算),加上成長時一定有人細心照顧,這些貓狗的求生能力絕對不及那些從小就在街頭長大生活的貓狗,養小孩可以養養不爽就丟掉嗎?

那些BB彈真該打在那些棄養人的身上。
舊 2009-01-08, 04:51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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