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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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rasil
重述一次,私部門薪水過低、無薪假等問題要怪應該是怪資委會等應受課責的對象,而非公務員的錯(錯在工作穩定?)。這樣一來該負責的沒人注意,以後不是更加亂來。
現在應當爭取自己的權益,還是該主張「我不好過別人也別想好過」的「平等精神」呢?
公務員的薪資相當穩定,景氣好壞都是那樣,如果現在要「共患難」一起減薪,景氣好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比照大企業多發幾個月年終獎金呢?
景氣好的時候公務員挨白眼,景氣差了卻被人紅眼相向,這種心態不太適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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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經被我吐過一次了
不敢正面回答
現在還敢再來?
照你的理論
1.公務人員以前薪水比一般人低
2.公務人員景氣好時加薪比別人少
3.公務人員景氣不好時不加菥
基礎比別人低,成長率比別人低,結果現在總和比別人高?
真是活真鬼了!
誰來教教我
如何在起薪比別人低,而且加薪比別人慢的情況下
過個幾年後薪水比別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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