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引用: 
	
		| 作者timdcbax 我可沒說不能管,我只說公務員是國家請的,用來維持國家發展運作
 難到你要跟法官,警察說你是我請的,不要判我開我罰單
 
 請問是佔了什麼便宜賣了什麼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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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在市政府社會局上班 
她上個月對我們說 
有些民眾來申請補助 
但資格不符(有的家裡明明就有錢,而且孩子的收入也不低) 
結果硬要魯 
有的甚至還去找民意代表給我妹的長官施壓 
她說當中有位民眾的回答最妙 
該位民眾說: 
妳們公務員的薪水是我們的納稅錢 
所以我是妳們的老闆 
老闆來向妳討個福利 
妳居然敢不給我 
還說我什麼資格條件不符合 
我的納稅錢供養國家 
這國家就是我的公司 
妳是我公司的小小職員 
居然敢不順從我的指示 
妳不怕我fire妳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