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zosh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5
引用:
作者A ROD
講話要有依據 , 給個連結來瞧瞧 .

基本上 , 如果你有欠錢不還 , 而經過法院的強制程序 , 當然可以
從你所擁有的動產及不動產進行追帳 . 這是合情合理合法 .
你告訴我 , 政府如何在你沒有任何欠錢的前提之下 , 從你的帳戶
裡面拿錢 ?
且 , 這是郵局的問題嗎 ? 欠錢不還很強嗎 ?

基本上你跟某些網友說的都是廢話 , 以目前的環境 , 如果郵局倒了 ,
那台灣沒有任何一間金融機構能穩住的 , 就算是台銀也無法 , 說實在的 ,
在那種情形之下 , 你所持有的新台幣將沒有任何意義 .



我不會貼網址,每次貼就顯示server busy
你上google上打 4兆 郵局 ,就會出來了
錢是老百姓自己去存在郵局的,他們並沒有欠郵局或其他單位的錢
但是錢卻被移走,且沒經過存款戶的許可
(這新聞很大,這版樓主也是因為擔心這個才開這篇)

如果郵局的4兆真的發生問題
沒錯,我們手頭上的新台幣確實會變的無意義
這是誰都不願發生的事,但不代表不會發生
舊 2008-12-30, 05:10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osh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