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s4241
簽名為主?
但銀行更改信用卡權利,年費與利率時,
從來都沒跟消費者討過簽名,
發個通知就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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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大概不知道銀行的確有權利修改這些東西
信用卡權利部分我比較不清楚
但是年費與利率的確銀行有權利更動
而且它還有通知你,沒通知你才叫違法
雖然如此,你還是有不同意的權利,這時候就是看你和銀行的協商或者是直接解約
這一串討論串我只有一個感想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背卡債,不是沒有道理的
因為大家只想到信用卡的優惠
卻沒有想到你也要付出相對代價的
連最便宜的代價:「看懂信用卡使用契約」都沒有人願意去做
再講到一些銀行所提供的服務(例如標題的悠遊聯名卡)
銀行不會沒事弄張卡來讓你方便
他發卡要成本,要和其他單位合作推出服務也要成本
我不懂為什麼銀行就不能跟你收費?
然後提到信用卡免年費的事情,信用卡這東西一發明就是要付費才能有這種服務的
之後因為個人金融的服務競爭才讓年費變的很低
甚至是你只要多消費就可以抵免
這種促銷手法養肥了我們這些消費者,我們就以為銀行不該收我們信用卡年費
你要先享受再付款,這背後的帳務清算對銀行來說可是大事
你只要方便,你難道不應該付錢給銀行處理這些事情嗎?